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
承担监察和司法方面的调研、视察、检查、评议等工作;对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的有关监察和司法方面的报告进行初审;对常委会作出的关于监察和司法方面的决议、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及议案和代表意见、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、督办;负责上级人大常委会有关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收集、整理和反馈工作;负责有关监察和司法方面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的受理、督办工作;对口联系自治区和县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;承担常委会、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。